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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资讯

【职业规划】城乡规划师备考的干货分享~~
09-27 2024
【职业规划】城乡规划师备考的干货分享~~
在备考阶段使用什么方法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学习进度,使用正确的学习方法会让我们备考更轻松。城乡规划师考试内容比较多,下面是考生们常用的备考学习方法,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才能够更高效的备考。1、阅读法 阅读法是指通过阅读的方式来进行城乡规划师复习的方法,主要指的是阅读教材。在城乡规划师的复习过程中的阅读不同于平常的阅读,要围绕复习目标来进行,要有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复习的质量保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对城乡规划师的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复习,也就是多花些时间,花费功夫,彻底弄懂记牢。强调重点,并不是说通读就可以应付的,需要认真仔细。城乡规划师教材中有很多不被我们注意的地方,却往往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是常常被出题人抓住的要点。因此,必须在有所侧重的同时全面通读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解题法 解题法是指通过解答各类城乡规划师考试试题,巩固和运用有关知识技能,提高城乡规划师解题能力的方法。 运用解题法时需要注意点:①不要找到什么题就做什么题,应根据自己复习的需要有所选择地做题。②在做完一道有代表性的试题后,要总结答题过程运用了什么方面的知识,答题思路有什么特点、技巧和规律,最好准备一个笔记本记录,平时也可以翻阅便于巩固。③要充分利用城乡规划师每道题的复习价值。如选择题,选出正确选项后还应指出其他选项为什么错;案例题还有没有其他解法(一题多解);题目条件发生改变后,解题方法会发生什么改变(一题多变)等等。 以上常用的两个城乡规划师的复习技巧是比较有效并且简单的方式,考生觉得城乡规划师考试很难的话,不妨试一试这几个方法,当然也有其他很多方法可以帮助大家学习,大家最好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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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规划】城乡规划师备考的干货分享~~
09-13 2024
【职业规划】城乡规划师备考的干货分享~~
在备考阶段使用什么方法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学习进度,使用正确的学习方法会让我们备考更轻松。城乡规划师考试内容比较多,下面是考生们常用的备考学习方法,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才能够更高效的备考。1、阅读法 阅读法是指通过阅读的方式来进行城乡规划师复习的方法,主要指的是阅读教材。在城乡规划师的复习过程中的阅读不同于平常的阅读,要围绕复习目标来进行,要有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复习的质量保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对城乡规划师的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复习,也就是多花些时间,花费功夫,彻底弄懂记牢。强调重点,并不是说通读就可以应付的,需要认真仔细。城乡规划师教材中有很多不被我们注意的地方,却往往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是常常被出题人抓住的要点。因此,必须在有所侧重的同时全面通读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2、解题法 解题法是指通过解答各类城乡规划师考试试题,巩固和运用有关知识技能,提高城乡规划师解题能力的方法。 运用解题法时需要注意点:①不要找到什么题就做什么题,应根据自己复习的需要有所选择地做题。②在做完一道有代表性的试题后,要总结答题过程运用了什么方面的知识,答题思路有什么特点、技巧和规律,最好准备一个笔记本记录,平时也可以翻阅便于巩固。③要充分利用城乡规划师每道题的复习价值。如选择题,选出正确选项后还应指出其他选项为什么错;案例题还有没有其他解法(一题多解);题目条件发生改变后,解题方法会发生什么改变(一题多变)等等。 以上常用的两个城乡规划师的复习技巧是比较有效并且简单的方式,考生觉得城乡规划师考试很难的话,不妨试一试这几个方法,当然也有其他很多方法可以帮助大家学习,大家最好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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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规划】监理工程师考试备考要避免的三大误区
09-05 2024
【职业规划】监理工程师考试备考要避免的三大误区
有许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虽然非常的努力,无论是听课、背诵或是做题,他们做的量都是别人的两倍。但是在提升成绩方面却特别慢,常常会觉得遇到了瓶颈。其实有可能你不是在有效复习,而是加快了进入误区的速度。那么,在备考中,有些误区是可以了解并且可以主动避免的呢?误区一:反复听课,以听课代替主动记忆 很多备考的考生喜欢反复跟着听课,却忽略了自己的学习能力问题。其实反复听课和工具人没什么差别,造成的结果就是一听就会,一考就废。听别人讲的时候觉得自己都听明白了,殊不知还没开始做题,就已经把刚刚听到的知识点给忘记了。所以自己单纯靠听就是走马观花似的学习,作用不大。在听完课过后无论是自己做做笔记还是做做题,都可以加深自己对知识点的记忆和理解,比什么都不做却觉得自己什么都记住了的好。误区二:疯狂做题,只追求数量 很多考生在备考时会抱着“熟能生巧”的想法狂刷题狂练习,做完就错,错了看答案,看完答案接着做,做完接着错......周而复始进入了学习的一个死刑循环周期,每天都会累得很快。想要把题做熟的前提是吃透了知识点,通过练习学以致用。考生其实可以根据教材知识点分类练习,比如同一块知识点搭配练习几道题,错题一定要学会正确的做法并及时整理错题笔记,做好学习规划针对错题和难懂知识点在固定时间段去复习,保证效率。误区三:重抓讲义,死记硬背 其实学习最怕方法不对,尤其对于监理这类考试来讲,不光有基本理论,还有综合分析等等,涵盖面广。如果只是闷头死记硬背的话,容易消耗时间,造成低效率学习。建议首先要根据自身情况对知识点做难易区分,方便后续有针对性的学习。并且在看讲义的时候根据知识点做好思维导图来辅助记忆,该背的理论继续背,该分析的知识点可以搭配例题分析更有助于理解记忆。同时,复习也很重要,因为人的记忆是有时效性的,可以以周为单位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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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发布,如何解读?不要错过!
08-29 2024
注意!!!《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发布,如何解读?不要错过!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此暂行办法会带来哪些变动?一起来看看吧!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职称评审监管的依据、原则、对象、监管部门职责等内容。第二章监管内容分别规定了对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以及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的重点监管内容。(一)对申报人,重点监管其是否存在虚假承诺、材料造假等情况;(二)对评审专家,重点监管其是否公正履行评审职责、是否存在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三)对评审单位,重点监管其是否规范开展评审、是否存在借职称评审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第三章监管方式明确了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具体监管方式。(一)随机抽查兼顾公平与高效;(二)定期巡查确保周期性全覆盖;(三)重点督查突出针对性,主要针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巡视审计等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检查;(四)质量评估侧重动态性和常态化,探索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分级管理机制;(五)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由地方人社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按需对本地区职称评审环境进行治理整治。第四章监管措施分别规定了对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以及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存在违规行为给予的处置措施,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目前,“职称信息”已被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而“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也已列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基于这些依据,借助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建立了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对申报人、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申报职称或参与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并依法实施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如出现违规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评审专家在开展职称评审时也需签订个人承诺书,对履行评审职责、公平公正评审等事项作出承诺。评审专家存在违规行为也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也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并依法予以通报批评。对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主体的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提醒、约谈、暂停评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等处置措施,着力督促有关单位改进工作。评审单位存在个别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应给予工作提醒并责令整改,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应给予工作约谈,责令其停止评审工作、限期整改;完成整改的,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恢复职称评审工作;整改不力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收回职称评审权。申报人所在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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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规划】统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08-29 2024
【职业规划】统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六)具备博士学位。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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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职称】2024年度南通市生物医药工程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08-29 2024
【江苏职称】2024年度南通市生物医药工程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生物技术服务等领域的研发、生产、服务等相关工作,符合有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二、申报评审政策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执行。2、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3、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生物医药工程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高于《江苏省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破格申报条件,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并由 2 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4、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三、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5 日至 9 月 20 日,逾期无法申报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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